時間:2023-05-23 點擊: 次 來源:-- 作者:學會秘書處 - 小 + 大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四川省老年醫學學會。本團體會員分布和活動區域為四川省。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由全省老年病醫療、教育、科研、預防、康復、保健、生產、經營等從業人員和單位自愿結成并依法登記成立的全省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黨的重大方針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堅持社會組織的政治性、社會性、公益性和非營利性,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防范政治風險、社會風險、經濟風險、安全風險,在加強自身建設同時,積極發揮社會組織能動性,主動投身公益慈善事業,助力四川社會和經濟高質量發展。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廣大老年病醫療、教育、科技、管理及相關聯學科工作者,促進老年病學科的普及和提高,推動老年醫學應用技術不斷進步和發展,為全省老年群體健康做出貢獻。 第四條 本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承擔保證政治方向、團結凝聚群眾、推動事業發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自身建設等職責。 第五條 本團體的登記管理機關是四川省民政廳,業務主管單位和黨建領導機關是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本會自覺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和黨建領導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會的住所設在四川省成都市。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一、開展老年病醫學學術交流,推廣老年病醫療新技術,探索老年群體醫養結合新模式,組織本學科相關重點學術課題的研究和科學考察等學術活動,加強學科間和學術團體間的橫向聯系與協作; 二、編輯老年病學術期刊及有關信息資料; 三、開展老年病醫療技術的繼續教育培訓,組織會員和老年病科技工作者努力學習,不斷更新科學技術知識,提高老年病治療技術水平; 四、普及衛生科學知識,開展多渠道多形式的科普宣傳、教育活動,提高人民群眾 的醫療衛生防治水平,增強自我保健意識; 五、發展同國內外醫學學術團體和老年病科學技術工作者的聯系交往,開展國際間的學術交流; 六、開展老年病科學技術決策論證,提出醫藥衛生方面的改革建議,承辦政府職能部門委托的工作任務,向有關部門推薦老年病防治科技成果,受政府相關部門委托,進行老年病科技成果的評定; 七、開發和推廣老年病科學技術成果,提供技術咨詢、技術服務,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 八、評選和獎勵優秀老年病科技成果、學術論文和科學普及作品,培養、推薦和獎勵優秀科技人才。表彰獎勵在科技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的會員,以及在學會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的學會管理工作者及工作人員; 九、向政府相關部門提出搞好老年病醫療工作建議,反映會員的合理意見,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為會員舉辦各種有益的活動; 十、促進農村和基層衛生機構發展,推廣適宜農村和基層衛生機構醫務人員掌握的老年病醫學技術; 十一、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允許范圍內的老年病醫學相關工作。 第八條 業務范圍中屬于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準的事項,依法經批準后開展。 第三章 會 員 第九條 本會的會員類別分為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第十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學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學會的意愿; 三、具有一定的老年病防治專業技術或衛生及中醫藥管理能力; 四、會員具體條件。 個人會員條件: (一)大學本科畢業,在衛生及中醫藥醫療、教學、科研、預防、藥物、編輯、出版、組織管理等取得相當職稱或職務者,并具有一定學術水平或工作經驗的醫療、科技、管理工作者; (二)在老年病防治領域內擁有一技之長成績突出并取得相當醫師職稱工作滿三年者; (三)熱愛衛生及中醫藥事業,關心支持本學會工作的領導干部、企業家、事業單位及民營單位的醫療衛生工作者。 團體會員條件: 凡自愿參加本會活動,支持本會工作,與本會專業相關的醫療衛生、醫學教育、醫學科研、醫養結合等機構,以及醫藥(或器械)生產企業單位等,均可申請成為團體會員。 第十一條 會員入會程序: 一、本人提交入會申請書,由本會會員兩人介紹或所在單位推薦; 二、經本會秘書處按章程要求審核批準; 三、經審核批準入會的會員由本會秘書處統一編號發放會員證; 四、團體會員由單位或個人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本會審查同意后,即為本學會會員。 第十二條 會員享有的權利: 一、本學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學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學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學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三條 會員履行的義務: 一、執行本學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學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學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學會提供建議或意見. 第十四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學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無故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學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五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六條 本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決定本會的工作目標和發展規劃; 三、制定和修改(會員代表)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產生辦法,報業務主管單位備案,制定會員代表產生的辦法; 四、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五、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六、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七、審議監事的工作報告; 八、決定名稱變更事宜; 九、決定終止事宜;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投票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投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九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學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籌措學會活動經費;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投票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原則上每年召開1次會議。 第二十三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二十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投票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原則上每年召開2次會議。特殊情況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六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 二、遵紀守法,勤勉盡職,個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 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經驗和能力,熟悉行業情況,在本會業務領域有較大影響; 四、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責,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秘書長為聘任的年齡不超65周歲);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能夠忠實、勤勉履行職責,維護本會和會員的合法權益。 八、無法律法規、國家政策規定不得擔任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常務理事會投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投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九條 秘書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團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向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報告工作; 四、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三十一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二條 本會設監事 1 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本會接受并支持委派監事的監督指導。 第三十三條 監事的選舉和罷免: 一、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二、監事的罷免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三十四條 本會的負責人、理事、常務理事和本會的財務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五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列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并對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建議; 二、對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執行本會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的人員提出罷免建議; 三、檢查本會的財務報告,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監事會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四、對負責人、理事、常務理事、財務管理人員損害本會利益的行為,要求其及時予以糾正; 五、向黨建領導機關、行業管理部門、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本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十六條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忠實、勤勉履行職責。 第三十七條 監事可以對本會開展活動情況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本會承擔。 第五章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第三十八條 本會在本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內,根據工作需要,按不同學科和專業設立專業委員會。專業委員會屬本學會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得另行制訂章程,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登記證書,在本會授權的范圍內開展活動、發展會員,法律責任由本會承擔。專業委員會開展活動,應當使用冠有本會名稱的規范全稱,并不得超出本會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九條 本會不設立地域性分支機構,不在分支機構下再設立分支機構。 第四十條 本會的分支機構名稱不以各類法人組織的名稱命名,分支機構以“專業委員會”字樣結束,正式名稱為“四川省老年醫學學會××專業委員會”,由秘書長初審后,報會長簽發批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才能成立。專業委員會設立后須報四川省民政廳登記和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備案。專業委員會是理事會領導下的學術組織,接受本學會管理,負責組織本學科(專業)的學術活動,專業委員會的設立和變動,由常務理事會決定,到期進行換屆。專業委員會實行委員制,專業委員會經民主協商推選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秘書1人,專業委員會委員每屆任期3年。 第四十一條 分支機構的負責人,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連任不超過2屆。 第四十二條 分支機構的財務必須納入本會法定賬戶統一管理。 第四十三條 本會在年度工作報告中將分支機構的有關情況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同時,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四十四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基金;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五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四十六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四十七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八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九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十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五十一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二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績效、各種補貼、保險及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五十三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常務理事會投票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五十四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八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五十五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五十六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投票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五十七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八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五十九條 學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 附則 第六十條 本章程經2022年12月23日第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投票表決通過。 第六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六十二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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